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普通发票使用防伪专用纸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办发[2000]20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普通发票使用防伪专用纸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办发[2000]20号
全文有效
2000年2月23日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由于普通发票种类的增加,现对普通发票使用防伪专用纸的问题重新明确如下:
一、普通手工填开式发票继续使用38克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印制。
二、饮食服务业定额发票继续使用50克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印制。
三、普通手工填写式发票除使用38克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外,可根据用户实际情况选用57克普通发票防伪无碳压感专用纸印制。
四、各地不得擅自调整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范围。以往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