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76
  • Tax100会员 33572
查看: 613|回复: 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发[2000]270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农行延期使用金融业务收入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3 12: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粤地税发[2000]270号
文件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发[2000]270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农行延期使用金融业务收入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10-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农行延期使用金融业务收入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270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农行延期使用金融业务收入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270号
  全文有效
  2000年10月16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关于申请延期使用金融业务收入发票的请示》(粤农银函[2000]359号)中反映的情况,省局现将该行使用金融业务收入发票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同意农行延迟到2001年1月1日起使用金融业务收入发票,部分地区已印制但未使用的发票由各地视实际情况处理,可以使用的要开始使用,暂时不能使用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使用。
  二、原农行金融业务收入发票由一式两联改为一式三联,依次分别为:贷记联、发票联、借记联,其它不变;
  三、同意农行增加使用定额发票,发票式样、规格见附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