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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函[2001]133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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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穗地税函[2001]133号
文件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函[2001]133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11-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1]133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1]133号
  全文有效
2001年11月20日
局属各单位:
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是规范和整顿税收经济秩序、构筑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净化税收环境,开创广州市依法治税、以德护税的新局面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做法通知如下:
一、对A级企业实施“ 一优三免”的服务管理办法
“一优三免”---即优先办理涉税事项 (征收分局、登记分局应在办税服务大厅竖立明显的告示牌);索取有关税收政策资料免费;当年及下一年度营业执照没有变更的税务登记证免年检;除涉嫌偷、抗、骗税外,二年内免予税务稽查。
二、取消企业申请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的年纳税额限制。
三、各稽查局对已检查没有问题的企业,在下达《税务稽查结论书》时,应告知企业可以申请A级评定。
四、市局每年4月结合税收宣传月统一向A级企业授牌。各稽查局应于3月底前将有关资料上报市局审批。
五、两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全面推行该项制度。
(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对A级企业的优质服务承诺。
主题词: 企业 纳税 通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2年1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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