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更改有关保险专用发票名称的复函
粤地税函[2003]438号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更改有关保险专用发票名称的复函
粤地税函[2003]438号
全文有效
2003年7月21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更改有关保险专用发票名称的申请》(粤人保发[2003]315号)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金牛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业务(投资连结险)使用的手工式及电脑机外式两种发票的名称均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XX分(支)公司发票”更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支)公司发票”。
二、除更改发票名称外,其他格式、内容、管理方式等仍按粤地税函[2002]31号及粤地税函[2002]173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版发票自发文之日起启用,旧发票可延用三个月。
附件: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更改有关保险专用发票名称的请示
粤人保发[2003]315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最近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因股份制改制需要,挂牌成立了三家公司,由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总公司人保[2003]128号《关于重组改制后财务单证清理、印制和使用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使用的有关发票一律按新公司名称变更。据此,我公司对原使用的冠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发票需变更名称,具体内容如下:
对原使用的“金牛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以下简称投资连结险)手工发票,原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x x分(支)公司发票”,更改发票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 x分(支)公司发票”。
对原使用的投资连结险电脑发票,原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x x分(支)公司发票” 更改发票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 x分(支)公司发票”。
上述投资连结险手工和电脑发票名称更改后,其他格式、内容不变,仍采用粤地税函[2002]31号和粤地税函[2002]173号所规定的投资连结险手工和电脑发票的格式和内容。
特此申请,请批复。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二OO三年七月十日
关于重组改制后财务单证清理、印制和使用问题的紧急通知
保财[2003]128号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
为加强公司重组改制后财务单证的管理, 现将控股公司、股份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财务单证的清理、印制和使用等事项规定如下:
一、本文所指财务单证, 包括公司对外开具的财务单证, 如保险专用发票、赔款收据和手续费支付清单等和公司内部使用的财务单证, 如财务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职工医药费报销单和借款单等。
二、控股公司和股份公司成立后新单证的印制及使用
(一)外部财务单证
1、外部财务单证主要是保险业务使用, 为树立新公司的良好形象,避免法律问题,控股公司应启用以“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为名称的外部财务单证。股份公司成立后,各分支机构应启用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名称的外部财务单证。
2、股份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应于2003年7月18日统一启用新单证。
3、股份公司使用的保险专用发票,仍按《关于转发的通知》(人保财[2001]120号)中票样。 为与目前使用的计算机系统匹配,保险专用发票仅更改公司名称, 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XX分公司”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各分支机构要及时与地方税务局协商,印制新的外部财务单证,保证按时启用。
4、股份公司使用的保险专用发票以外的其它财务单证, 省级分公司应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规范格式, 按照规定时间启用, 格式报总公司备案。
5、控股公司总公司使用的外部财务单证格式参照股份公司有关
格式设计, 经与国税局协商后制定。 控股公司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办事处、工作处(以下简称“控股办”)不使用外部财务单证。
(二)内部财务单证
1、股份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应于2003年7月18日统一启用新的内部单证。
2、股份公司省级分公司应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规范内部财务单证的格式,按照规定时间启用,格式报股份公司总公司备案。
3、控股公司总公司统一制定、印刷内部财务单证的格式,下发各控股办使用。
三、原人保公司财务单证的清理和销毁
各分支机构必须在对现有财务单证全面、彻底清理的基础上,进行销毁。
(一)外部财务单证
1、各分支机构应在股份公司成立后45天内集中清理外部财务单证, 核对单证的实际使用数和领用数量, 登记造册后上交上一级公司。
2、外部财务单证由股份公司省级分公司核对后统一销毁。
(二)内部财务单证
股份公司各分支机构应在股份公司成立45天内集中清理内部财务单证,核对单证的实际使用数和领用数量, 登记造册后上交地市级分统一销毁。 地市级公司、省级分公司和总公司内部财务单证核对后就地销毁。
(三)单证核对中出现的不一致或单证丢失情况, 必须逐级查清原因后方可销毁。 单证丢失的,应登报声明作废。
四、资产管理公司使用的各类内、外部财务单证(交割单、专用发票等外部财务单证和资金调拨单、回购申请单,财务报销单和支票申请领用单等内部财务单证)由其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申请使用保险发票式样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地税函[2002]31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使用保险式样和金牛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资金发票的请示》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不同意你公司更改《保险业专用发票》格式及联次。
二、为满足发票管理需要, 同意你公司对投资型保险业务使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发票》(见附件)。该发票为手写发票,共四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第三联:记帐联;第四联:业务联。规格为: 185X1 30MM,采用无碳压感防伪水印纸印制。
三、该发票仅限于投资联结险种使用,由你公司属下各分(支)公司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印制。发票名称按分支机构属地命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xx支公司发票),发票编码统一为:(0000)4035(0), 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监制、发放和管理。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O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中保广东省分公司申请使用电脑发票式样的复函
粤地税函[2002]173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申请使用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投资金电脑发票式样的请示》(粤人保发[2002]245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增加电脑机外式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发票》,该发票在你公司手写式发票的右下角增加“手开无效”字样,采用连续走孔方式印制,统一编码为: (0000)4036(0)。其他名称、规格、联次、监制、管理等按粤地税函[2002]31号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