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印发《定期定额户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地税发[2003]227号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印发《定期定额户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地税发[2003]227号
全文有效
2003年8月5日
斗门区局、各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定期定额户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3]181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今年底前,全市定期定额户应全面实现简易申报、银行统一扣税的做法。
二、对于合并征期,斗门区局、各检查分局可根据方便纳税人和有利于加强征管的原则,自行确定纳税期限并报市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