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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4 11:37 编辑
倒计时1天
税务小编,昨天我的朋友圈被沈阳市自然人手机代开发票业务即将上线的新闻刷屏了。
是的,明天就正式上线了,敬请期待吧!
这回真是太方便了!通过“易办税”手机APP、支付宝发票管家和微信城市服务三个入口申请代开发票。对吗?
完全正确!大家可以通过这三个渠道进行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操作。以下情况,请大家多注意!
代开 · 须知
要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开票信息;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要提交身份证件。申请代开对象是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代开申请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发生地在沈阳市内,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注意· 事项
本平台不得代开发票的范围和情形
非税务部门管理的其他收入;已办理税务登记证(含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取得的经营收入;医疗器械、盐、药品、卷烟生产经营、种子、成品油销售和矿产资源开采等国家实行专营的货物;属于免税范围的(不含按次不达起征点的免税业务);依法确定其他不适用委托代开发票的其他经营收入(如餐饮业、娱乐业、住宿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租赁及销售不动产等);代开申请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发生地不在沈阳市内;每位符合代开条件的自然人,单张发票开具金额超过10万元,月代开累计超过30万元,季度累计超过90万元,年度累计超过200万元(月、季、年均指公历日期)。
具体的操作方式,请看下面的图片,也可以扫描二维码查看操作短视频。
请扫码观看
自然人手机代开发票操作视频
太好啦!为沈阳税务的这波操作点赞!
来源:沈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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