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税局、重庆市地税局、重庆市科委、重庆市经信委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税局、重庆市地税局、重庆市科委、重庆市经信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财税[2016]51号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税局、重庆市地税局、重庆市科委、重庆市经信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财税[2016]51号
全文有效
2016.5.9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委、经信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研发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业技术创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6]5号)的有关规定 ,现就贯彻 执行企业研究开发费 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
一、备案管理
企业应在不迟于年度汇算 清缴纳税申报时 ,向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和研发项目立项文件进行备案 ,企业2015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在加计扣除时实行备案制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备案时 ,科技行政主管部 门出具的鉴定 意见不作为 受理备案的 必备要件。
二、后续管理
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 策企业的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 ,每年8月中旬前对企业 的备案资 料和留存备查资料进行核查 ,核查面不得低于享 受该优惠企业户数的 20%。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 ,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在8月底前批量转请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 转请文书格式见附件1),并向企业出具《研究开发项 目异议告知书》 (见附件 2)。市科委或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在10月底前组 织专家集中鉴定并将鉴定意 见反 馈 给主管税务机关 。
企业承担省部 级 ( 含 ) 以上科研项目的 ,以及以前年度已 鉴 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 ,不再需要鉴定 。市级、区县级科技主管部 门或经信委 立项的科研项目 ,由立项部门在次年 2 月底前统一或 分户向同级税务部分提供项目清单 。
三 、工作机制
各相关 单位要 强化企业研 究开发费 用 税前扣 除工作的沟通与协作 ,落实首问负 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共同做好对企业的政 策 宣传 、学习、培训和辅导,研究推进企业研究 开发费 用税前加
计扣除工作措施 ,定期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 本通知自2016 年1月1日起执行 。
附件 :
1.税务局关 于转请对研究 开发项目进行鉴定的函
2.研究开发项目异议告知书
附件 1:税务局关于转请 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的函
( 2015 年度研究开发费 用加计扣除鉴定适用 )
( 科技主管部门 名称 ):
我局对 ( 企业名称 ) 等 户企业 享 受研 究开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优 惠政策存在异议 ,特转请贵单位出具 鉴定意见 。
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清单
企业名称 l 研究开发项 目名称 | 异议内容 | 备注
注 :
1.企业 有 多个研究 开发项目的 ,需逐项填列异议内容 。
2.异议内容按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填列 :(1 ) 项目是否属于 《 国 家重点 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 《 当前 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 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 2007 年度 )》 范围 。( 2 ) 项目 是否通过在技术 、工艺 、产品 ( 服务 ) 方面的创 新 ,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 。 ( 3 ) 项目是否对我市相关行业的技术 、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 。( 4 ) 其 它需要鉴定的事项 。
税务局
年 月 日
税务局关于转请 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的函
( 2016 年及以后年度研究开发费 用加计扣除鉴定适用 )
( 科技主管部 门名称 ):
我局对 ( 企业名称 ) 等 户企业 享受研 究开发费 用税前加计扣除优 惠政策存在异议 ,特转请贵单位出 具 鉴定意见。
研究开发项目 鉴定清单
企业名称 | 研究开发项 目名称 | 异议内容 | 备注
注 :1.企业 有 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 ,需逐项填列 异议内容。
2.异议内容按以下一项或 多项内容填列 :( 1 ) 企业产品 ( 服 务 ) 的常规性升级。( 2 )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 ,如直接采用公开的 新工艺 、材料 、装置 、产品 、服务或知识等 。( 3 ) 企 业在商品 化后为 顾客 提供的技术支持活 动 。( 4 ) 对现存产品 、服务 、技术 、材料或工艺流程进 行的 重 复或简单改 变 。( 5 ) 市场调查研究 、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 6 ) 作 为 工业 ( 服务 ) 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 、测试分析 、维修维护 。( 7 ) 社会科学 、艺术或人文 学方 面的研究 。
税务局
年 月 日
附件 2:研究开发项目异议告知书
( 2015 年度研究开发费 用加计扣除鉴定适用 )
( 企业名称 ):
你单位 已备案 享 受研究 开发费 用加计扣 除企业 所得税优 惠 政策 ,经 我局核查 , 等 个项目备案资料和 留存备 查资料不足以 证明 符合加计扣除优 惠政策条件 ,异议内容为 :
[ ] 1.项目是否属于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 》 和 国家发展改革 委 员会等部 门公布的《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 新技术产 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 2007 年度 )》 范 围。
[ ] 2.项目是否通过在技术 、工艺 、产品 ( 服务 ) 方面的 创 新 ,取得 了有价值的成果。
[ ] 3.项目是否对我 市相关行业 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 动作用 。
[ ] 4.其它 需要鉴定的事项。
我局 已函请 进行鉴定 ,请你单位在 9 月底前向该部 门( 联 系电话 : ) 报送鉴定所需资料( 见资料清单 )。
税务局
年 月 日
研究开发项目异议告知书
( 2016 年及以后年度研究开发费 用加计扣除鉴定适用 )
( 企业名称 ):
你单位已 备案 享 受研究开发费 用加计扣除企 业 所得税优 惠 政策 ,经我局核查 , 等 个项目备案 资料和留存备查 资料不足以证明符合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条件 ,异议内容为 :
1.企业产品 ( 服务 ) 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 用 ,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 工艺 、材料、装置 、产品 、服务或知识等 。
3.企业在商品 化后为 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
4.对现存产品 、服务 、技术 、材料或 工艺流程进行的 重复或简单改 变 。
5.市场调查研究 、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
6.作为 工业 ( 服务 ) 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 、测 试分析 、维修维护 。
7.社会科学 、艺术或人文学方 面的研究 。
我局已 函请 进行鉴定 ,请你单位在 9 月底前向该部 门 ( 联系电话 : ) 报送鉴定所需资料 ( 见资料清单 )。
税务局
年 月 日
资料清单
1. 自主 、委托 、合作研究 开发项 目计划 书 和企业 有权部 门 关 于 自主 、委托 、合作研究 开发项 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
2. 自主 、委托 、合作研究 开发专门机构或 项 目组 的编制情况 和研发人员名 单 ;
3.经省部级科研项 目主管部门登记的 委托 、合作研 究开发项 目的合同 ;(选择提供 )
4. 以下一项或 多项支撑证明材料 ( 选择提供 ):
( 1 ) 在其 它部 门立项的研究 开发项 目的立项证明 文件 ;
( 2 ) 项目 ( 阶段 ) 测试报告 ;
( 3 ) 项目 ( 阶段 ) 研究 成果证明 、项目样品 试制 报告 、新 产 品检测 报告 ;
( 4 ) 知识产权证明 ;
( 5 ) 高新技术产 品 、重点 新产 品证 明 ;
( 6 ) 临床研究进展报告 、临床研究 批件 、新 药证书 ;
( 7 ) 新工艺 实质性 改进的对比证明 数据 ,产 品性能指标或 行业标准 、行业先进水平的说明 ;
( 8 ) 其它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