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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扶弱 有你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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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0 19: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助残扶弱 有你有我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882121&idx=1&sn=dfd5c3cd6e0e21d3661005d402323bc0&chksm=83279582b4501c94f9d8972cec26f8450c9e29efacb0b2941fd4dda90bb08bf4139eabf8e5f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30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31 14:52 编辑

助残扶弱 有你有我
招聘残疾人为员工可享受
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我来告诉你!

小曲啊~我有个事儿想请教你,最近我的一位朋友因出国定居想要解散公司,想请我帮忙安排他的一批员工到我这里工作,他说这批员工中还有几位残疾人朋友,经验丰富,能力很强。我很心仪,他还说企业招聘残疾人员工可以享受收税方面的优惠政策,真有这回事儿吗?
小吕总,你这位朋友真是位好老板啊,临走还不忘为员工把未来工作安排好。你别说,国家还真有相关的优惠政策。你招聘残疾人员工,达到一定的条件之后,单位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真的?你快给我讲讲!招聘残疾人员工都能享受什么税收政策!
首先是增值税,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那我需要怎么做啊?有什么达成条件吗?
你等会儿,我发个文档给你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达成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条件限制
1.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2.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只有增值税吗?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没有嘛?
当然有了,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里有明确规定。你可以上百度直接搜索查看~


快说享受条件吧,我已经等不及了!
哈哈,都学会抢答了啊,收好了!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达成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ok,收到,还有吗还有吗?
还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想要享受这个优惠政策,你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才可以。


哇,你真厉害,真是太感谢你了,改日给你介绍个女朋友!我得赶快叫人事安排他们入职了,拜拜~
哈哈哈哈,好的~拜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金州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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