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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政办发[2007]69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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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玉政办发[2007]69号
文件名: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政办发[2007]69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4-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7]69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7]69号
  全文有效
  玉州区、兴业县人民政府,市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九日
  玉林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的联合执法工作,确保关闭取缔工作做到全面、彻底,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总体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7]18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强制性措施,全面、彻底关闭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小纸厂,确保整个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同时进一步做好业主和周围群众的引导和疏导工作,解决企业的转产出路和纸厂工人的再就业问题,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机构
  本次联合执法工作由玉林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玉州区、兴业县人民政府为执法主体,环保、工商、市政、公安、经委、劳动保障、供电、镇(街道)以及其他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执法。
  三、工作原则
  联合执法工作按照依法依规,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类关闭、分批进行、部门联合行动的原则进行。
  四、执法工作法律依据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主要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环法[1996]734号)、《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纸厂的分类。按照分类关闭、分批进行的原则和执法工作法律依据,把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小纸厂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已掌握其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证据(指在近年来常规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数据),即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纸厂(共11家);第二类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化学制浆工艺的纸厂(共7家);第三类是83家污染纸厂中,除上述第一、第二类之外的纸厂(共65家)。
  (二)关闭措施和时间安排
  1、对第一类、第二类纸厂,由环保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建议玉州区、兴业县人民政府下发关闭决定;工商部门根据政府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吊销相关小纸厂的工商执照;吊销小纸厂执照后由市经委下文要求供电公司停止供电,通过停止供电等措施实施关闭,于5月30日前关闭到位。
  2、对第三类纸厂,一是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杜绝纸厂擅自恢复生产;二是由环保部门根据国家环保法律规定,停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通过年审并吊销工商执照之后,对其依法进行取缔,于7月30日前关闭到位。
  3、在依法实施关闭过程中,遇到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对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小纸厂,市委、市政府已经下决心全面彻底关闭取缔,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感,对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段的污染纸厂的关闭取缔工作,按照《总体方案》进行不动摇,决心不变、目标不变、任务不变,横下一条心,坚决进行到底。
  (二)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玉州区、兴业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执法预案,周密部署执法工作,环保、工商、市政、经委、供电、镇(街道)等部门要在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关闭工作实施到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对联合执法工作的宣传,营造有利于联合执法工作的氛围:一是由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国家、自治区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我市的有关环保政策,关闭取缔污染小纸厂的法律依据,市人大、市政府关于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小纸厂的决议决定(相关材料由市环保局负责提供);二是由市委宣传部及时组织新闻媒体现场报道联合执法情况以及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宣传报道;三是县(区)、乡镇(街道)政府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印发环保宣传材料,制作环保宣传牌、书写环保永久性标语(相关材料由市环保局负责提供)。
  (四)做好疏导和引导工作,确保稳定。玉州区、兴业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业主和周围群众的引导和疏导工作,玉州区、兴业县政府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寻求解决企业的转产出路和纸厂工人的再就业问题的新路子新办法,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玉林市整治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污染联合执法工作安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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