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16
  • Tax100会员 28018
查看: 705|回复: 0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粤财法[2017]23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391
2020-7-27 12: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编号: 粤财法[2017]23号
文件名: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粤财法[2017]23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10-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财法[2017]23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财法[2017]23号
  全文有效
  2017-10-15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县(市、区)财政(税)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由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已取消,经研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废止《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综[2009]53号),现将废止的文件予以发布。
  附件: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