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72
  • Tax100会员 28018
查看: 388|回复: 0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9年第11号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391
2020-7-27 11: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文件编号: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9年第11号
文件名: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9年第11号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9-02-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9年第11号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9年第11号
  全文有效
  2019.2.16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广东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不含深圳市,下同)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广东省内会计人员,具体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2019年2月1日至4月30日。
   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原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登录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三、信息采集流程
   会计人员登录:http://kj.gdczt.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财政”,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原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可在首页界面下载操作指南查看。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请会计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将来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请各级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依照《会计法》有关规定,履行单位职责,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管理,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