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67
  • Tax100会员 28026
查看: 697|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8]1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24 12: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272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8]112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8]1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1-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8]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但是,我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间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协定"),与国内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为方便协定的执行,现将《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表中协定税率高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税率的,可以按国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执行。

  二、纳税人申请执行协定税率时必须提交享受协定待遇申请表。

  三、各地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批协定待遇申请,防范协定适用不当。

  附件: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doc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docx.docx&id=791688&tp=docx

15.54 KB, 下载次数: 57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