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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4 14:28 编辑
我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有很多财务人员怀疑我的身份
总说我是假的
其实,是我今年有了新变化
相比之前还新增了很多优点:
01.文件格式更加规范。
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采用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OFD格式,做到了格式统一、安全可靠、使用便利。
02.发票票样更加简洁。
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简化了发票票面样式。
03.签章方式更加先进。
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采用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代替原发票监制章,更好适应了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需要。
而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所以,没有发票专用章的我,并不是假发票哦
想要辨别我的真伪
教大家一种方式吧!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THE END-
来源: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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