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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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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
文件名: |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发文日期: |
2018-07-05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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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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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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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为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对新机构成立以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清理,有1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内容需要修改,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缺少)
2.《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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