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3年第一批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的通知
林火办[2013]6号
关于申报2013年第一批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的通知
林火办[2013]6号
全文有效
2013年1月31日
各市、广德县、宿松县防火办:
根据国家防火办通知要求,2013年第一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定为:江铃JX5035XZHL、尼桑ZN5024XZHHBG4、尼桑ZN5024XZHWAG4、猎豹CFA5024XZHA、三菱CFA5037XZHC等5种车型。森林消防专用运兵车定为:南京NJ5046XZHS、东风EQ5060XGCT、北京BJ5030XZH27、全顺JX5049XYBMF2等4种车型。森林消防灭火水车定为:东风多利卡森林消防运水车、北京BJ5042GGS11等2种车型。车辆图片及技术参数详见中国森林防火网(www.slfh.gov.cn)。
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严格统计需求,按要求细化至购车单位(单位名称须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申报明细表经当地财政部门盖章认可后,于2013年3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两份)报至我办。
联系人:徐斌 电话:0551-62634299 传真:0551-62634330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第一批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申报明细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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