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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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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7号 |
文件名: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7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制度》的公告 |
发文日期: |
2011-08-17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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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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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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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制度》的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7号
全文有效
2011-08-17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局修订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制度》,现予以发布,并于2011年9月 1日起施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国税稽〔2002〕3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制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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