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钦政办[2012]189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钦州市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钦政办[2012]189号
全文有效
2012年10月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钦州市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通报全市财政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预测财政经济发展走势,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分析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影响收入增减变化的因素,提出完成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建议和措施。
二、联席会议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可通知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统计局、国资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参加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确定联席会议议题、相关资料的准备、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纪要的起草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财政局:通报全市财政收入完成的情况,着重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联席会议的分析情况,综合汇总形成财政形势分析专题报告,送各成员单位,抄报市人民政府。
市国税局:通报全市国税部门组织收入情况,着重分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缴纳税金情况,预测收入组织情况,提出税收征管中需联席会议协调处理的问题以及拟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市地税局:通报全市地税部门组织收入情况,着重分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缴纳税金情况,预测收入组织情况,提出税收征管中需联席会议协调处理的问题以及拟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市发改委:通报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通报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及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对促进经济增长、财政增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市工信委:通报全市工业企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重点骨干工业企业经营情况及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市商务局:通报全市第三产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重点骨干企业经营情况及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具体参会人员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事项。
(二)工作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财税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会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落实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切实履行规定的各项职责;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数据,为联席会议掌握真实情况,作出决议提供依据,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财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会议议定事项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同时报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