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公告 | 2011.8.3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 2 | 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5.8.3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 3 | 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 2016.12.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 4 | 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地方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 2017.6.3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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