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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看过来,个税手续费返还即将结束,您申请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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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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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0 11: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黑龙江税务
标题: 【提醒】看过来,个税手续费返还即将结束,您申请了么?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2MTg5MA==&mid=2653891972&idx=3&sn=f312198fe0a57bc4f0f3dccb0a43dab2&chksm=80174069b760c97ffb9d561d65d685c04814594a078d938abbaa29c7140b6181dbe4dbad4e76#rd
作者:
发布时间: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8-12 16:11 编辑

黑龙江省各代扣代缴税款单位,请注意啦!

如果您在2019年度有代扣代缴个税涉税业务,请记得在2020年5月30日前申请个税手续费返还,不要超时哦!若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您对申请个税手续费返还操作等问题还不是很了解,那就请您和龙小雪一起重温下面的文章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


  

申请流程

0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02
在左侧菜单栏下方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




03
点击【获取结报单】,等待数据下载完成后进行核对。




04
根据前期实际申报记录核对完成后,即可点击【我已审核无误】提交。纳税人可以通过【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分别查看汇总与明细情况。
需要注意,系统显示的结报期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05
点击后系统弹出确认信息提示,点击确定后出现确认成功提示框即为提交完成。


  
点击后系统会提示:



  
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等待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相关问题哪些单位可以申请手续费退付?
只要按规定履行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单位,就可按照规定申请手续费返还。
1、符合“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的法律规定范围。
2、财务制度健全、便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熟悉税收政策的专门办税人员。

手续费返还到账,如何使用是否规定?
单位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以及手续费的使用,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为:
1、单位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
2、并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
3、注意:不同的支出,将会有不同的涉税处理方式。

返还的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返还的手续费作为企业的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

单位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返需要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若手续费作为奖励相关工作人员,需要缴纳个税吗?
如果是发给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相关人员免征个税;
如果公司用于其他用途,比如:作为奖金或者集体福利的性质奖励给非相关人员则应并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相关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

1. 确认后提示“代扣代缴手续费确认成功,但是启动工作流失败”。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去对应的分局(办税大厅)处理。

2. 若数据有误,可到大厅核对并确认结报单;办理注销的单位必须在注销前去大厅完成手续费退费。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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