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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宁地税征发[1995]190号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禁止在公路上设立税务检查站的通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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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5 11: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宁地税征发[1995]190号
文件名: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宁地税征发[1995]190号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禁止在公路上设立税务检查站的通知》的意见
发文日期: 1995-09-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禁止在公路上设立税务检查站的通知》的意见
宁地税征发[1995]190号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禁止在公路上设立税务检查站的通知》的意见
  宁地税征发[1995]190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县局:
  现将江苏地方税务局苏地税发[1995]157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禁止在公路上设立税务检查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地税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精神。各分局、县局不得在公路上设立任何形式的检查站,要对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清理,对公路上设立的尚未撤销的税务检查站,限于9月31日前撤掉,同时,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市局征管处。
  2.加强税收征管,防止税款流失。在公路上撤销税务检查站后,各分局、县局应当针对本局管辖内的征管簿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税源实施控管,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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