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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辽宁税务:如实填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数据 诚信申报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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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9 11: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辽宁税务
标题: 温馨提示 | 辽宁税务:如实填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数据 诚信申报个人所得税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gokzyOV07JnZvvVs0XrXiQ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4-17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4 10:25 编辑

辽宁税务温馨提醒:如实填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数据 诚信申报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经开始了,在您进行年度汇算的过程中,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并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年度汇算“秘笈”,以免对您造成不良影响。
对于虚增减税项目的申报行为,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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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okzyOV07JnZvvVs0XrXiQ  发表于 2020-5-19 11:03
每天在学习的道路上前进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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