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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8]24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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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苏地税函[2008]240号
文件名: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8]24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7-0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8]24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8]240号
  全文有效
  2008年7月4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41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局拟结合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统一开发《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开票软件。此前暂使用由中国报关协会开发的开票软件。
  二、请各地将本年度《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于7月15日前报送省局(征管处)。
  三、为便于各地了解中国报关协会软件开发使用等相关情况,随文附发中报协[2008]12号《中国报关协会关于做好启用“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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