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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扬国税发[2009]193号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税收风险管理重点工作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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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扬国税发[2009]193号
文件名: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扬国税发[2009]193号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税收风险管理重点工作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06-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税收风险管理重点工作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扬国税发[2009]193号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税收风险管理重点工作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扬国税发[2009]193号
  全文有效
  2009年6月30日
  各县(市、区)局,市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苏国税发[2009]6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税收风险管理重点工作规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税收风险管理重点工作规划》的具体要求,结合《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税收风险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修订完善各自的税收风险管理规划,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各税源管理单位应充分采集利用汇算清缴数据,在七月底前完成本地区企业所得税风险分析、识别、排序,并对本地区所得税风险特征进行定性描述,准确确定纳税评估重点。市局将制定所得税政策适用风险的专家评审的办法,明确各层级评审的标准、要求。各地要尽快组织专家队伍,认真学习领会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结合重点风险事审核完成所得税政策适用风险专业评审,并在八月底前将结果书面上报市局职能处室。市局通过对汇缴数据分析结合省局下发的重点风险项目,选取2户企业由市局进行风险应对;结合普通发票管理选择2户企业由市局进行样本采集与分析,各税源管理单位也应在9月底前完成2户样本采集与分析工作并上报市局。
  三、对跨国交易风险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跨国交易风险管理分析重点
  1、结合省局跨国交易综合分析的要点,对相关地区或者相关行业进一步进行跨国交易综合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筛选出需要实施风险应对的企业,以及存在风险的涉税项目。
  2、对有向境外支付金额的企业进行梳理和排序,分析支付项目和具体内容,特别是对支付金额较大的企业要逐项开展分析,排查风险点。
  3、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展关联交易资料的审核,对关联交易金额较大或者关联交易变化异常的企业进行分析,排查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风险点。
  (二)跨国交易风险管理等级排序
  1、根据风险分析的情况,结合系统设定的相关风险指标,初步确定相关企业或者相关项目的综合指标值,以值域的高低进行排序。
  2、根据系统排序的结果,结合人工进一步甄别,确定风险等级,并发布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三)跨国交易风险管理项目应对
  1、积极配合好省局组织实施纳税评估项目。一是省局牵头组织的大型涉外企业和重点项目跨国交易的纳税评估;二是省局确定的6户涉外大企业进行的跨国交易综合纳税评估。
  2、组织实施好市局开展的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的纳税评估工作。根据风险等级的高低,对确定为由市级进行风险应对的企业或者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实施纳税评估。
  3、布置落实好县(市)、区级需要完成的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的纳税评估工作。根据风险等级的高低,对确定为由县(市)、区进行风险应对的企业或者项目,安排落实到相关单位或者相关部门实施纳税评估。
  (四)跨国交易专项检查
  根据省局专项检查的方案,以及市、县局承担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开展非居民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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