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
扬地税函[2012]104号
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
扬地税函[2012]104号
全文有效
2012年7月26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本局各单位:
2012年上半年,我局加强与广电部门的合作,继续办好“扬州新闻”中的“扬州地税”专栏,保持每周一播的宣传频率,共播出36期。市局税政管理二处等单位积极策划,加强个人所得税政策和“12万元自行申报一点通”的宣传,在取得较好社会反响的同时,提高了纳税人和社会的税法遵从。在办好“扬州地税”电视新闻专栏的基础上,我局积极拓展与省级媒体的合作。江苏电视台“江苏新时空”、“新@财经”等品牌栏目2、3月份连续宣传报道了江都地税工作,提升了宣传的层次和影响。
下半年,全系统电视新闻宣传工作要继续按照“追求卓越、务实科学、放飞梦想、共建和谐”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管理转型”工作主题,明确和规范宣传职责,强化宣传能力建设,提高宣传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促进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建立,努力实现税法遵从度和公众满意度“双提升”,为扬州地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一:2012年上半年扬州地税电视新闻宣传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2012年上半年扬州地税电视新闻宣传条目函106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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