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财政局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徐财预[2012]12号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徐财预[2012]12号
全文有效
2012年9月23日
各县(市)、区财政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税收征管进一步规范,对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各地在组织财政收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虚收漏征、拉税引税、混淆预算级次等问题时有发生,税收管理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不仅造成了税负不公,收入不实,也扰乱了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强化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既不收过头税,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超越权限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的税款。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切实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密切跟踪宏观经济、企业经营形势变化以及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对经济、税收收入的影响,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确保预算收入目标圆满完成。
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大力组织非税收入,及时督促部门严格征管,确保完成年初预算目标。理顺非税收入征收、入库、使用与核算,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建立非税收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合理控制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例。
三、规范税收秩序
针对税收征管漏洞,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堵漏挖潜和增收工作,提高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税源清查,完善税源管理机制,提高税源监控质量,堵塞税源管理漏洞。
要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税收秩序。严格入库预算级次管理,严禁混库、拉税、引税等行为。对市区之间拉税的,由市财税部门、人民银行依照规定调库,并扣减拉税地区等额财力;县区之间拉税的,由市财税部门、人民银行依照规定调库,并报省财政厅扣减等额财力。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形成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依法诚信申报缴纳税款的良好风气。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制售使用假发票、偷逃骗税等行为,抓重点,打窝点,集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区域整治,规范经济税收秩序。
五、加强综合治税,建立健全协税护税体系
各地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协税护税体系,共享涉税信息。依法治税,加强税源控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积极增加财政收入,努力保持财税经济优质高效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