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23
  • Tax100会员 33178
查看: 449|回复: 0

江苏省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纳税人尽快办理营改增信息核实手续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0-7-12 10: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苏省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江苏省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纳税人尽快办理营改增信息核实手续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04-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省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纳税人尽快办理营改增信息核实手续的通知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纳税人尽快办理营改增信息核实手续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6年4月5日
  

  尊敬的营业税纳税人: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本次营改增户数多、时间紧,目前国税部门正在抓紧开展营改增纳税人信息核实确认工作,这关系到您5月1日以后能否正常领用、开具发票和办理其他涉税事宜。
  一、如何下载《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
  (一)若您是地税单管户
  地税单管户(以前只办理地税登记,不涉及国税业务的单位)3月30日起可以通过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jsgs.gov.cn,用户名为纳税人税务登记识别号,初始密码为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证件号码后六位,如果无法登陆请使用密码:123456)自行下载打印《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及相关资料。
  (二)若您是国地税共管户
  国地税共管户(以前同时办理过国、地税登记的国地税共同管理单位)已可以通过登录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原登录路径)自行下载打印《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及相关资料。
  重要提醒1:2016年4月10日左右采集系统打印通道将关闭,请您尽早打印。
  重要提醒2:《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中有多张sheet,请填写完整。
  如下图所示,需要逐张打印sheet1、sheet2、sheet3、sheet4、sheet5
  二、如何递交《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
  《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后,必须由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本人及时按照国税机关的具体通知(国税机关将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联系纳税人,请纳税人保证在国税登记的电话畅通),提交信息调查核实确认表,进行信息核实确认。
  三、如何申请换发“一照一码”?
  本次营改增的纳税人,对需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且尚未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执照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除外),为避免增值税税控发行等事项二次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在向国税机关反馈《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前,请务必于4月12日前到原工商登记部门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重要提醒3:以下单位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1、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 起征点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即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15年度任一月度申报营业额超过3.09万元(不含)或按季申报的纳税人任一季度申报营业额超过9.27万元(不含);
  3、 起征点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且自愿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票。
  重要提醒4:申请换发“一照一码”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到工商部门领取),并加盖单位公章,粘贴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换照申请书(到工商部门领取)并粘贴联络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信息核实确认下载文件夹中,除了《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外,还有营改增相关事项友情提示、营改增纳税人相关事项办理说明、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表(两张)、营改增纳税人供票衔接参考表、营改增减免税项目代码表。请纳税人根据需要认真学习参考并选择自己适用的表格。
  (二)如果纳税人达到标准(纳税人所属期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营业收入(含免税及差额扣除部分)超过515万元;未超过515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也可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并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务必下载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及《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无三方协议的企业后期如果需要扣缴税款,请尽快办理签订三方协议;已有三方协议的企业请确保您的账户可以正常使用。
  (四)若条件允许,建议企业携带企业公章(业主私章)及税务登记证参加集中培训。
  (五)因近期纳税人集中下载资料,有可能造成网络拥堵,请耐心等待或尝试多下载几次。
  五、营改增咨询及后续事项
  纳税人相关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相关规定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jsgs.gov.cn/)或徐州国税局网站(网址: http://xz.jsgs.gov.cn//)发布的渠道进行查询。
  执行当中如有疑问,可向12366或国税部门咨询。
  感谢您的配合!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