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34
  • Tax100会员 32535
查看: 737|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0-7-12 10: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7-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为了做好国税地税机构改革后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的有效衔接,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我局对原税务机关制定的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需要修改的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1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2011921

徐地税规[2011]3

四、个人申请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按1.5%附征率执行。对于能够查实征收的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等所得项目,应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征收,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系统。



四、个人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按1.5%附征率执行。对于能够查实征收的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等所得项目,应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征收。




附件: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