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宿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宿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宿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2.26
根据《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要求,我市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请纳税人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认定资料报送至各属地税务机关办税窗口,逾期的在下一年度进行申请,认定条件及报送资料要求见附件。
对认定事宜有疑问的纳税人,可致电12366税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特服号、非营利组织所在地财政部门咨询。
附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doc
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docx
各级财政部门电话.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