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核实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相关资质的通知
湘注协[2017]25号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核实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相关资质的通知
湘注协[2017]25号
全文有效
2017-5-11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科发〔2017〕56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委托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资质进行核实。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拟参与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的(含2016年已经公布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均需按此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质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申报资料内容
(一)员工名单。截至2016年12月31日,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员工名单,包括注册会计师名单。
(二)员工工资发放证明材料。2016年1至12月每月工资发放表,银行代发的需附银行转账单,现金发放的需提供员工签字的工资表。
(三)员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1)社保部门提供的2016年1至12月员工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1至12月员工社保缴费银行转账凭证;(3)员工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证等)。
(四)办公场地证明材料(含自购、租用情况,面积等)。
二、其他事项
(一)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材料需真实完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我会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2017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本通知要求于6月10日前报送至我会业务监管部。
(三)我会只接收会计师事务所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联系人:省注协业务监管部邓琳斌
电话/传真:0731-85165432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9楼
邮编:41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