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2018年修订)
税乎网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发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3号)修订。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2018年修订)
全文有效
2018-6-15
现将纳税人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基本办理流程
(一)申请。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发票代开窗口)提交以下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见附件)。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不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预缴税款。纳税人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及其他地方税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企业纳税人还需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领取发票。纳税人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二、特殊情形处理
(一)纳税人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代开增值税发票应缴纳增值税及其他地方税费;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申请免税代开增值税发票应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且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三)除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个人,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应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开具发票时需出具个人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四)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可由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办理。
(五)符合减免税条件代开的,纳税人直接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上填列减免税种、减免类型、减免原因,并按照优惠办理规范要求报送相关资料(不需报送《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时选择减免类型就行。
本公告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有关要求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自2016年1112月16日起施行。
附件: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附件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代开人声明:
本次缴纳税款申报单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现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开人(签章):
年 月 日
购买方信息 | 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开户银行 | | 电话 | | 银行账号 | | 销售方信息 | 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开户银行 | | 电话 | | 银行账号 | | 代开人类型 | 自然人□ 其他纳税人□ | 减免税标识(代开普通发票,符合条件填写) | 是□ 否□ | 减免税种 | 减免税类型 | 减免原因 | | | | … | | | 货物或应税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不含税 | 征收率 | 税额 | 劳务、服务名称 | (服务类型) | 销售额 | | | | | | | | | … | | | | | | | | 价税合计(大写) | | 价税合计(小写) | | 减免税(费)额 | | 应补税额 | | 备注 | | 是否为异地代开 | 是□ 否□ | | 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 | | 税收完税凭证号: | 受理 | (签字) 年 月 日 | 税务 | | 机关 |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岗位 | | 发票代码: | | 发票号码: | | (签字) 年 月 日 | | | 经办人 | 经核对,所开发票与申报单内容一致。 | | 经办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1份,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岗位留存。
2.已办理“一照一码”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4.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买方为自然人或符合下列4项条件之一的单位(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可不填写:
(1)我国在境外设立的组织机构;
(2)非常设组织机构;
(3)组织机构的内设机构;
(4)军队、武警部队的序列单位等。
5.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买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银行信息可不填写。
6.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销售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银行信息可不填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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