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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答】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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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答】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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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7-8 1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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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临沂税务
标题:
【12366热点问答】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的相关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I3MzU2OQ==&mid=2650515621&idx=4&sn=7a930fe0650fb1ee8f1c199b49cfe0e7&chksm=874a45ebb03dccfd1a245980c2967db2af802752750be138fecbacc268765f3bb5b46fe0171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06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4 15:20 编辑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第一条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2.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第一条规定,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9年第2号
)规定条件的企业,即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3.小型微利企业应如何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第一条规定,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4.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以选择不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答:小型微利企业可以选择正常缴纳税款,如果选择正常缴纳税款,在申报表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行次填写“0”,并简要填写原因说明后,即可正常办理缴税。
5.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暂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第二条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来源: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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