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28
  • Tax100会员 33153
查看: 720|回复: 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豫国税发[2006]207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0-7-8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豫国税发[2006]207号
文件名: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豫国税发[2006]207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7-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6]207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6]207号
  全文有效
  2006年7月18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一、搞好协作,不断提高清单采集质量。
  各地国税征收机关必须搞好与地税部门的工作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在采集、审核和传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清单采集和传输质量。
  二、结合专项整治,做好信息比对工作。
  各地应结合下半年货物运输发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与地税部门的信息交换,加强对纳税人申报的营业税营业额和企业所得税收入额的比对,对比对异常的要认真开展自查、评估和稽查,切实加强对货物运输发票的税收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