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行有效
2009.02.24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局、郑东新区局、直属局、国际局、机场局、发票管理局:
我市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税务机关按照省、市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郑地税函〔2008〕182号)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各项制度,优化服务流程,使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2月15日。全市共受理自行申报人数1110人,申报年应纳税所得额50867.29万元,应纳税额6593.52万元,已纳税额6416.27万元,补缴税款177.25万元,申报重合率达55.41%。申报人数及补缴税款均位居全省第一。
在前一阶段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中,二七区、新郑市、上街区、新密市等单位,领导重视,早着手,早安排,并结合属地经济发展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管理台帐,以摸底排查为切入点。将重点企业、高收入人群、外籍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跟踪辅导,随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及收入来源;二是与有关部门协作,以宣传培训为着力点。通过电台、电视台、因特网、公共广告屏、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开辟专栏,刊播公告,采取集中培训或一会代训等形式向纳税人宣传有关政策;三是完善纳税服务措施,以落实目标考核办法为促进点。简化工作流程,细化实施方案,规范服务措施,将工作目标分解到每一个管理人员,并层层落实,促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二七区局,工作深入细致,从申报情况看个人所得税11项税目有8项已有人申报,涉及税目多。对一些不易控管的自由职业者及其收入来源的管理,能够积极想办法,促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由于上述单位工作措施得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上述四个单位申报人数已超过百人,分别是342人、172人、121人、120人(详细申报人数见附表)。市局决定对以上四个单位特提出通报表扬。
前一阶段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还不够重视,宣传和摸底工作不够深入,工作进展缓慢。二是个别单位报送报表不及时、填报数据不准确、表间逻辑关系不相符。三是个别单位工作针对性不强,自行申报重合率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希望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本辖区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要与工商管理、房地产管理、出版社、彩票中心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获取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稿酬所得、中奖所得等相关信息。要及时收集整理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以促进2008年度自行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将在下一阶段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视督导,确保我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圆满完成。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