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1.2版)的补充通知
郑地税发[2009]156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1.2版)的补充通知
郑地税发[2009]156号
全文有效
2009.11.18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局、郑东新区局、直属局、国际局、机场局:
为更好的做好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1.2)版的推广应用工作,结合目前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补充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一把手负总责,税政、信息、征管等部门为成员的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机构,确保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方案,打好基础。
各级单位要在市局统筹安排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广泛收集税企双方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根据省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我市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1.2版)的推广应用时间具体调整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9月30日前,做好上线运行前的准备工作,同时加强与联通公司等单位的沟通和联系,避免和减少在推行过程中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
第二阶段:2009年10月31日前,以市直属局、国际局为试点,完成对辖区内所有扣缴单位办税人员的培训,信息采集。联通公司应积极做好工作,确保在信息采集前完成对上述单位客户端的安装调试以及VPN线路的开通工作。确保试点单位能够实现11月份网上申报。
第三阶段:2009年12月10日前,根据涉外局,直属局运行情况,各区局要完成市局分配名额单位的客户端安装、VPN开通、培训、信息采集工作,实现12月份扣缴单位的网上申报。
第四阶段:2010年5月31日前,实现我市所有扣缴单位的系统上线工作。
附件
第二批个人所得税系统上线分配表
中原
| 300
| 二七
| 330
| 金水
| 500
| 管城
| 230
| 经开
| 150
| 惠济
| 100
| 高新
| 310
| 郑东新区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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