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39
  • Tax100会员 33147
查看: 900|回复: 0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郑地税函[2011]136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0-7-8 11: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郑地税函[2011]136号
文件名: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郑地税函[2011]136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9-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
郑地税函[2011]136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
  郑地税函[2011]136号
  现行有效
  2011.09.05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高新区局、直属分局、国际分局、发票管理局、契税管理所:
  现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豫地税函〔2011〕2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8月28日和2011年10月13日之前,分别将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前的准备工作情况和贯彻落实情况及相关分析(对收入的影响、纳税人税收负担、纳税人数量等变化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所得税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