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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青岛市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的政策延期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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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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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8 11: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岛税务
标题: 【12366】青岛市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的政策延期到什么时候?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M2MTI1NA==&mid=2247496128&idx=3&sn=4d7b4c4f372e5a18c703fe827524a708&chksm=96d22f49a1a5a65ff2bd2a542219d254000bb5d26efd145b614b3d13c1f37ef0688a90cdec5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06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8-10 09:39 编辑

青岛市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由3%降为1%的政策延期到什么时候?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来源:青岛税务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服(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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