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60
  • Tax100会员 33160
查看: 643|回复: 0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2011]127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0-7-8 11: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安政办[2011]127号
文件名: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政办[2011]127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
发文日期: 2011-09-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
安政办[2011]127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
安政办[2011]127号
全文有效
2011年9月2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1]84号)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地税发[2011]115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为目标,以信息化技术为抓手,坚持“合法、规范、协作、有序”的原则,采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及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切实提高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规范化水平,实现存量房交易税收一体化征收,促进房地产税收征管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所依据的数据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规范性原则。在统一评估方法、统一技术路线、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基础数据项和统一数据采集标准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制定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规范征收存量房税收。
(三)协作性原则。存量房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影响深,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专家介入、中介参与”的总体要求,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有序性原则。要按照先市区后县城工作方法,稳妥有序做好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要深入开展宣传解释,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创造平稳有序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目标
(一)构建存量房交易信息数据平台。利用住建、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建安工程造价的标准值、地籍、产权产籍资料、基准地价和税源普查资料,获取评税所需要的房地产基础数据,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录入系统,构建存量房交易完整有效的信息数据平台。
(二)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机制。按照房地产估价技术的原则和方法,建立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技术标准及数学模型,以本地化的评估软件为依托,以间接比较法为主,兼顾其它方法,对存量房价值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三)规范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管理。在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中,用评估值与申报值进行比对,对申报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以评估值为计税依据,征收存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并建立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争议解决机制。
四、工作对象
此次评估的对象为安阳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住宅。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8月15日-9月20日)
1 向市政府汇报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2 市地税局根据本意见制定更加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3 调查分析房地产基础数据和资料,制定数据采集方案。
(二)动员培训阶段(2011年9月21日-10月20日)
1 市政府召开全市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机制动员会议,传达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精神。
2 对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存量房相关知识培训。
3 做好与专家沟通及中介招标工作。
(三)软件开发阶段(2011年10月21日-11月30日)
1 在相关专家的指导下,确定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的技术标准,提出业务需求。
2 开发、测试、完善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软件,使之本地化。
(四)采集数据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28日)
1 按照数据采集方案的要求,中标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普查,收集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所需各项有效基础数据。
2 从征管系统中取得房地产相关信息;从契税征收管理所获取2007年1月1日以来缴纳契税的房地产相关数据,作为比对参考依据。
3 向房产、国土、住建等部门和单位提出数据需求,获取个案房地产的基础数据,满足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的需要。
(五)数据审核、录入、评税结果分析及上线前培训工作(2012年3月1日-4月30日)
1 组织人员分区域对采集数据进行审核、录入,进行模拟评估。
2 将模拟评估结果与存量房实际交易价格进行比对,找出价格差异原因,进一步修订技术标准和业务需求。
3 对前台操作人员进行系统上线前的操作培训工作。
(六)上线运行阶段(2012年5月1日-6月1日)
1 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试运行阶段,及时发现收集试运行阶段存在的相关问题,不断优化评估系统,确保该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的正式上线运行。
2 请求下发政府公告。向政府汇报工作成果,请求下发政府公告,对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进行明确,推动工作的开展。
3 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通过评估值和申报值的比对,对申报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评估值进行征税,逐步建立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机制,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4 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争议解决机制。
(七)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7月1日前)
1 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结果分析。
2 总结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成果,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完成工作报告,上报省地税局和市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是一项利在当前,功在长远的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把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层层细化分解,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扎扎实实推进该项工作,为房地产税制改革提供依据,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保障。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范围大,与广大纳税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对工作要求比较高,单靠税务部门很难完成。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专项经费的预算、为开展评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房产部门负责收集并提供2006年1月1日以来房地产数据,包括:房地产大证、分户证、户主名称、地号、丘号、房产证号码、户型、小区名称、办证时间、一手房、二手房、房屋类型(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其它等)、交易价格、交易时间等;国土部门负责提供地理信息系统(GIS)、工业、商业、住宅及其它土地基准价格、修正系数、土地交易案例等;住建部门负责提供各种房产建安造价、取费标准等。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城市规划方案等数据资料。国土、住建、城乡规划、房产等部门和单位要参与评税标准制定和评税软件的本地化,配合做好资料的采集、录入工作;发改委物价部门负责提供房屋交易指导价格相关信息,并为评税的计税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参与评税标准的制定,配合解决评税结果应用中产生的分歧;地税部门负责整个评估具体实施,组织评税标准的制定和评税软件的本地化,实施数据指标的采集、审核、录入和评估等具体日常工作。
(三)加强交流,及时反馈。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反馈进展情况,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工作任务提供指导。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存量房评估工作直接牵涉广大纳税人的权益,社会影响范围大,要加强社会宣传,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存量房评估的意义、标准、范围等内容,争取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