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民政局
焦作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焦政文[2014]25号文切实做好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
焦作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焦政文[2014]25号文切实做好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4年4月21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4月11日、15日,市政府相继召开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协调会和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动员大会,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焦政文[2014]25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级各单位充分认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协同共管机制和财税信息平台,切实做好综合治税工作。根据市政府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民政部门在综合治税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根据市政府部署,主要任务是:(一)在办理有关审批和年检时,对不符合纳税要求的不予办理;(二)切实做好涉及民政业务的财税信息报送工作,主要涉及到福利企业管理、民政统计、社会组织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福利彩票发行等项工作;(三)综合治税工作涉及到的其他工作及数据。
二、建立全市民政系统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工作任务,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特别是财税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民政局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战胜 局 长
副组长:张 林 副局长
张立军 纪检组长
陈富山 副局长
翟福友 副局长
姚德胜 助理调研员
成 员:刘承燕 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蔡 华 社会福利科科长
陈玉生 社会事务科科长
刘新荣 社会救助科科长
王庆利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贺永平 监察室主任
郭万怀 募捐办主任
王宏伟 规划财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科,副调研员姚德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及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韩勇、陈云峰、陈汉长、高立永、张斌、胡昌君为联系人(信息员),具体承担各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甄别、审核、协调、报送等项工作。各县市区都要明确专人负责综合治税工作。
三、规范各类民政数据信息上报工作。各类数据信息按照客观、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分口负责、层级上报,严格按要求报送。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信息数据的采集上报,市局业务科室汇总初审,分管副局长审核把关并报局长签字,财务科统一汇总后签章上报电子版和纸质文本。
具体要求:
1、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信息、变更、注销信息(季度):新季度初5日内,各县市区上季度数据电子版报社会福利科汇总审核,10日内报送纸质材料(盖章),与电子数据送规划财务科统一上报市治税办。
2、统计口径各类民政数据信息(年度):每年1月31日前,各县市区、有关业务科室和二级机构向财务科报送上年度统计口径相关数据信息,审核无误后统一上报。
3、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等信息(季度):各县市区每季度初5日内,报上季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关信息,民间组织科汇总审核,10日内报送纸质材料,与市本级数据送规划财务科一并上报。
4、城乡低保人员信息:每年1月31日前,各县市区核对城乡低保对象具体信息后,向社会救助科报送电子数据,救助科审核后交财务科与其他数据信息统一上报。
5、福彩销售点登记信息、福彩发行收入手续费收入信息:募捐办负责与上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协调,采集全市福彩销售点每季度发行销售量,按7%比例分别计算其发行费收入及时上报;销售点登记信息每季度报送变更、调整及注销、新建情况。
四、涉及民政的综合治税及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年度民政工作指标评价体系,具体考核办法由财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