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浙江精诚模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套精密挤出自动模头项目进口设备申请免税的请示
关于浙江精诚模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套精密挤出自动模头项目进口设备申请免税的请示
全文有效
2013年4月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浙江精诚模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套精密挤出自动模头项目,我省台州市黄岩区发改局已于2012年12月备案(备案号:10031212114032484806)。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套精密挤出自动模头的生产能力,总投资8100万元,其中进口设备用汇540万美元。
本项目建设需要进口数控镗铣加工中心7台(套),按项目实施进度,企业对所需进口的设备要求采取分批上报,第一批进口设备已委托江苏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国际公开招标,进口设备用汇额204万美元;剩余的进口设备用汇336万美元将另行上报。
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等有关规定,特此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第十九条第4款:“非金属制品精密模具设计、制造”(L1904)
项目单位:浙江精诚模具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国内投资鼓励项目
项目内容:年产800套精密挤出自动模头
执行年限:2012年至2016年
项目投资总额:8100万元人民币
进口设备免税用汇额:540万美元
(第一批进口设备免税用汇额:204万美元)
特此请示,请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