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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一、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是指近两年连续亏损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至1%-4%之间或缓缴。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期限最长为两年。
二、单位提前恢复缴存:单位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以后,因经营状况有所好转等原因可申请提前恢复缴存状态。缴存单位将于办理提前恢复缴存业务的次月恢复正常缴存状态。
申请材料:
一、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一份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一份。
(二)单位职工大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须盖相应章)。
(三)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管理部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事项支持网上受理。
二、单位提前恢复缴存: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提前终止申请表》一份。
(二)专办员身份证件。
银行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5-12329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1、2的,可申请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符合下列条件3的,可申请单位提前恢复缴存。
1.单位降低比例或缓缴业务申请时所在年度之前的两个年度连续亏损。
2.单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并通过该申请。
3.办理降低比例或缓缴业务的单位,在执行期内申请提前恢复正常缴存。
办理流程:
(一)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二)单位提前恢复缴存
相关表格: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相关会议决议书(示范文本)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提前终止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提前终止申请表(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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