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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更新委托代扣税款协议银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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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更新委托代扣税款协议银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1-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更新委托代扣税款协议银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更新委托代扣税款协议银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7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局新增了数家委托代扣税款协议银行。现所有协议银行名单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包商银行、江苏银行、东莞银行、广州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渤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摩根大通银行、汇丰银行,共计33家。
  如纳税人名称与签约账户名称相符,纳税人可于电子税务局直接完成协议签订。以上银行均支持“网签三方协议”。
  如纳税人名称与签约账户名称不符,纳税人可于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税局端协议录入后,再前往对应银行深圳市分行下属任一网点,进行银行端协议录入,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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