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物业租金减免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的补充通知
深财资〔2020〕4号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物业租金减免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的补充通知
深财资〔2020〕4号
全文有效
2020.2.24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2月18日,市审计局来函我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效落实减免物业租金政策的提示函》,指出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在落实政府物业减租政策上,反映存在有向二房东承租的政府物业厂房无法真正享受免租政策的情况,并据此向我局发来了风险提示函。
对此,为确保政府减免租金的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我局现补充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是根据审计来函提醒事项,请各单位在落实政府物业租金减免政策中,要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出租管理情况的摸底调查,真正掌握实情,采取切实措施将政府减免租金的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请各单位在此项工作的落实过程中,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研究和涉租矛盾纠纷问题的法律分析,加强政策宣传宣讲,确保落实措施有据可依,合法合规,避免因落实此项政策而产生新的矛盾纠纷和法律问题。
三是请各单位在申请政府物业减免租金备案时,同步填列并提交物业招租方式及是否存在转租行为等信息(内容详见附件2),并认真做好本次政府物业租金减免情况登记统计工作以备核查。
特此通知。
附件:1.市审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效落实减免物业租金政策的提示函
2.政府物业减免租金备案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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