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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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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上海市财政局 |
文件编号: |
沪财会[2015]29号 |
文件名: |
上海市财政局 沪财会[2015]29号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5-04-28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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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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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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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财会[2015]29号
全文有效
2015-4-28
各区县财政局:
2005年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05]38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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