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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3 10:34 编辑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今年3月,我省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为广大企业纾难解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进一步为企业渡过难关。
中小微企业三险减免政策如何执行?
各省市免征中小微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大型企业等三险减免政策如何执行?
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底,7月起恢复到原标准。
医疗保险减免政策是否延长?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4号)文件规定,各类企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底,7月起恢复到原标准。
来源:常州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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