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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7-30 10:41 编辑
税费事项办理咨询
提问
Questions
&
解答
Answers
01
在电子税务局上,如何办理申报纳税?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需申报税费种进行申报。详情可见“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中的使用指南。
02
在电子税务局上,财务报表在哪里查询打印?
点击【涉税查询】-【一户式查询】-【资料报送查询】,选择“填报日期起止”时间,选择“报表所属期起止”时间,“资料类别”选择“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点击【查询】按钮。详情可见“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中的使用指南。
03
受疫情影响需要延期申报,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并如何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34号)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延期申报的期限一般为一个申报纳税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经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程度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时如有补缴税款,补缴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纳税人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可以同时延期报送。
办理途径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需要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尽量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
04
社保费是否可以延期缴纳?如何申请延期缴纳?
根据《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0〕1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号)、《省医保省财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等文件规定,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及缴费人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由税务机关进行系统设置,用人单位及缴费人无须办理申请手续。
05
超过纳税期限补申报税款,有哪些途径可以办理?
纳税人逾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06
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影响纳税信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 )规定,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07
享受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填写申报表?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优惠的,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只需自主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即可。
纳税人根据适用的免税政策,《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对应的免税代码和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同时填写申报表主表“免税销售额”和附表(一)“四、免税”等栏次,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填写申报表“其他免税销售额”等栏次。具体政策指引可关注广州微信税务公众号,部分资料地址附录如下:
(1)《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南》http://www.jnsheji.cn/mag/9pavaj#p=1/?& ;
(2)《广东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措施指引》https://flbook.com.cn/c/wa2YQp6YYm ;
(3)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一)至(十)》(界面搜索栏的下方选择“问答”可快速找到)https://12366.chinatax.gov.cn/wap/pages/index.html。
08
在电子税务局上,单位社保如何增员?
缴费单位可以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办理社保增员业务。缴费单位新增参保人员,需要办理个人参保登记,登记同时设置个人缴费工资、个人参保险种。
(1)操作步骤:点击社保增员登记,跳转到社保增员登记表,如下图所示。
(2)在线新增
点击【添行】,填写身份证明号码、姓名、出生日期与选择性别等,确定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记录到增员登记界面中(尚未增员成功,待提交)。
若确定有个数据记录,已不再需要,可先选中记录,再点击【删行】删除该条待提交的记录即可删除参保人员信息。
(3)模板导入
按照已下载的Excel模版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模板下载】按钮进行数据批量导入如下图所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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