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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征收还可以叠加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的优惠再减半征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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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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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 01: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宁夏税务
标题: 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征收还可以叠加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的优惠再减半征收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jY2MjYyNw==&mid=2650140703&idx=4&sn=92c17a5b3997d225cdc697e186eed888&chksm=87c41c93b0b39585e40402e210e0d4752bef1ac48534a6a057864b437d5c14e1d792c84d8ec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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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3 11:21 编辑

问: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征收还可以叠加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的优惠再减半征收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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