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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社局
关于下达2016年天津市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6〕88号
各技工院校办学主管部门:
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招生计划和我市今年初中毕业生源状况,结合各院校办学条件,经综合平衡,我们编制了2016年天津市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总量
技工院校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2016年我市共有26所技工学校计划生7500人,其中招收初中毕业生5210人,招收高级中等学校(包括技工学校、中专、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下同)毕业生229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结业)生,均可报考技工学校就读。
(二)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设中级技工班和高级技工班,中级技工班的招生对象为初中或高级中等学校(技工院校、中专、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下同)毕业生,高级技工班的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
经批准,市级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也可以与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合作开设高级技工班,颁发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三)支持技工院校面向西部地区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在职职工、适合进入技工院校学习的残疾考生及其他社会人员招生。
三、高级技工班招生
今年,有12所院校招收高级技工班学生4600人,其中招收初中毕业生2310人,实行中级技工班和高级技工班连读教育,学制5年,前3年为中级技工班教育,后2年为高级技工班教育;招收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2290人,为高级技工班教育,学制3年。
四、艺术类招生
按照2016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市美术学校参加艺术类学校招生,计划招收新生80人。
五、招生录取办法
技工学校招生实行中招志愿录取和登记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应届填报中招志愿的初中毕业生按志愿录取;应届未填报中招志愿的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实行登记注册入学;艺术类学校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六、有关事项
(一)成建制招收外埠学生,按原市劳动保障局《天津市技工学校招收外埠学生的办法》(津劳办〔2001〕301号)执行。
(二)各院校按照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和范围,加强财务管理,并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三)招生具体事宜,按天津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6年天津市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16年天津市一般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表
3.2016年天津市艺术类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表
津人社办发〔2016〕88号 附件
2016 年 5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