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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10〕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00201A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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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art/2010/3/26/art_1053_13189.html?xxgktype=1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10〕64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10〕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00201A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3-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00201A版的通知
国税函〔2010〕64号

注释:全文废止或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实施的《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海关总署编制的2010年版本十位税则,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0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版本号20100201A),现予下发,供各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注意及时下载,并由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退税率文库升级。同时,各地应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货物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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