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5 16:09 编辑
电子发票即将大面积取代纸质发票 通行费电子发票时代正在到来 你准备好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2020年3月1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1 通行费电子发票编码规则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2。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
2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 3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登录账户可看到相关功能,点击对应服务按提示完成操作。
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征税发票开具情形 1.ETC后付费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 2.ETC预付费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 不征税发票开具情形 1.ETC后付费客户索要发票,仅对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开具不征税发票。 2.ETC预付费客户在充值后索要发票,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其他规定 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应当将通行费电子发票对应的通行明细清单留存备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