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08
  • Tax100会员 32616
查看: 758|回复: 2

[社保] 国家人社部 人薪发[1992]11号 人事部关于“文革”前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的本科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 10: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407/t20140717_136214.html
发文单位: 国家人社部
文件编号: 人薪发[1992]11号
文件名: 国家人社部 人薪发[1992]11号 人事部关于“文革”前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的本科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2年06月16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人社部
人事部关于“文革”前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的本科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人薪发[1992]11号

人薪发[199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经请示国务院同意,现对“文革”前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的本科生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文革”前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的本科生,所学专业与国内专业相比较,凡学习时间(包括在俄语预备部和国内高校学习及实习、锻炼的时间)长于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习时间均计算工龄(不计算工龄的学习时间最低不得少于四年)。
二、改变计算工龄的起始时间后,在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时,开始计算工龄的时间视为参加工作的时间。改变工龄计算时间均从文件下达之日起执行,改变工龄之前的与工龄和参加工作时间有关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予追补。
三、改变工龄计算时间的工作,地方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审定;中央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由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审定。
  
人事部

一九九二年六月十六日



点评

人薪发【1992】11号  发表于 2020-8-18 17: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3

主题

3495

帖子

354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543
2020-8-18 17: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国家人社部 人薪发[1992]11号 人事部关于“文革”前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的本科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